教育动态--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盐城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领军人才工作室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ljsgzs
  • 时间:2021-10-25
  • 点击:263
  • 来源:

盐教职〔2017〕3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盐城市职业学校

技能大赛领军人才工作室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城南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区各有关职业学校

2015年全市首批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领军人才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成立以来,各工作室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深化技能教学改革,提高我市技能大赛水平,作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落实好《盐城市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优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关于“优质职教名师培植行动”的要求,推动我市技能大赛名师培养和优秀团队建设,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批盐城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领军人才工作室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建立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领军人才:由在全国、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教师或本专业全市公认的学校专业负责人担当技能大赛领军人才,所领办的工作室拥有一支技能人才团队,每个工作室参与人数以5~6人为宜。

2.有条件保障:有进行技能训练、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分管领导重视主抓,有专门的负责机构参与管理协调,有列入学校预算的专项经费以及配套的保障机制。

3.有获奖项目:有经盐城市教育局确认的全省和全国技能大赛夺金项目,以及承担全市职业学校相同专业培训和指导任务的能力。

二、申报和认定

1.工作室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申报。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和有关材料的原件报送至市教育局职社处。申报材料包括:

(1)盐城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领军人才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盐城市+领办人名字+竞赛项目名称+技能大赛领军人才工作室”)、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的计划、目标和方向等;

(3)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省级及以上获奖证书、论文、出版教材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2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2.本批计划新评选10个左右技能大赛领军人才工作室。第一批技能大赛领军人才工作室培植对象经考核优秀的,可直接认定为技能大赛领军人才工作室。

3.市教育局组织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4.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授予“盐城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领军人才工作室”称号。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地各校对申报第二批工作室的有关材料自行审核、择优推荐,推荐的工作室将申报表和申报报告(参照《评分标准》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职社处。联系人:王海涛,联系电话:88228683,邮箱:ycjyzsc@163.com。

2.首批工作室及其培植对象认真对照《盐城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领军人才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于2月20日前将工作室成立以来工作总结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稿报送或快递至市教育局713室,地址:盐城市平安路2号(盐城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处),邮编:224002。同时,请各地各校及早做好台账资料归档整理工作,市教育局将在新学期开学后组织抽检,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件:1.盐城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领军人才工作室申报表

2.盐城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领军人才工作室评比标准

 

 

 

     盐城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