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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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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1.服从盐城市教育局师资处和教科所的管理和指导。
2.严格遵照《盐城市“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之各项规定与要求。
二、具体要求:
(一)工作室会议制度:
1.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
2.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学期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
3.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解决各项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二)工作室成员推荐申报制度:
1.凡符合本名师工作室成员的条件者均可向工作室领衔人报名申请。
2.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依据申报者的品德修养、专业能力和教育素养,筛选确定工作室成员建议名单,并报学校工作室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三)工作室培训研修制度:
1.工作室领衔名师应按时确定每学年工作室的工作重点和计划,确定每学年工作室的科研课题,组织成员开展课题研究,在工作周期内指导协调每个成员完成1-2个子课题研究。
2.工作室成员必须积极参加工作室所安排的各项活动,并做好参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率。
3.工作室领衔名师应组织成员开展相互听、评课活动,进行学术交流,实现互动提高,把工作室建设成“学习型”、“研究型”的学术团队,为成员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4.工作室成员应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勤学善思、坚持笔耕,不断积累,有相应的成果显现,每学年度发表、获奖的文章不得少于1篇(次),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5.工作室领衔名师要不断探索和积累工作室的运行经验,定期进行工作室情况的反思和总结。
6.工作室成员在积极完成本工作室的各项教学教研任务的同时,应积极参加其它各级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并立足本职教学、教研岗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工作室的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
2. 工作室成员的相关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论文、报告、讲座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
(五)工作室的考核制度:
主持人对工作室成员进行考核,主要从思想道德、理论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
(六)工作室的经费制度:
1.工作室学期初向学校上报立项项目经费申报表。
2.学校对立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备案。
3.工作室按审核备案后的经费预算开展工作,使用经费需经学校审核批准。
4.工作室经费来源主要是学校对工作室的支持和教育局财政性的补贴、奖励,以及工作室自主开展的校企合作、对外培训产生的财务收入。
(七)工作室的奖惩制度:
1.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可作为教师评优评先依据。
2.对于不求进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室布置的成员进行劝退工作。
(八) 工作室的总体目标:
1.我们的团队逐步形成勤学、善思、实干、创新的教研风格,和不怕困难,团结合作,勇于面对挑战的教研特色。
2.团结一致,求实创新,成为全市全省职教的标杆,成为一个先进的工作团队。